隆基股份丽江硅材料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月薪3600-5000元

公司简介

“隆基股份”(股票代码:601012)成立于2000年,目前已经构建起从单晶硅棒、硅片到电池、组件、光伏电站EPC和投资等光伏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成为全球最大的单晶硅光伏产品制造商。16年的发展,隆基股份先后在西安、中宁、银川、无锡、泰州、衢州、合肥、云南等国内地区以及马来西亚、印度、美国、欧洲、日本等地设有多个生产基地和分、子公司,目前已成为全球领先的太阳能电力设备制造商和国内A股单晶龙头上市企业。

公司先后荣获:

“中国企业信用500强”“2016年度责任品牌奖”

“2016中国光伏商业成就大奖”“全球新能源500强”

“中国主板上市公司价值百强”“中华新能源十年贡献奖”

“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

丽江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江隆基”)是隆基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位于丽江华坪石龙坝清洁载能产业园区,占地540亩,项目总投资55亿元。公司生产的产品为方形单晶硅棒,单晶硅棒是用于生产单晶硅片的原材料,最终用于制作太阳能板,进行太阳能发电。大量岗位诚挚邀请您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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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紧急通知,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2020年5月24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严格执行招生“十项禁令” 。

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

各地要定期核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公布具备资质学校,于每年5月底前面向社会公布。经核查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学校,不得招收或联合招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对高中阶段教育的跨省域东西协作、对口帮扶、联合培养等面向贫困地区的教育扶持政策,可按规定跨区域招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实施跨省招生,严禁以临时迁移户口等方式骗取高考报名资格等行为;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开展合作办学。对办学条件达不到标准要求或招生、实习、资助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主办者采取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情况特别严重的,应停止当年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中等职业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异地设立分校、办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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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

各州(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政府教育体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脱贫攻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政策优、力度大”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步骤、统一组织的要求,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补齐教育、卫生领域短板。
二、招聘对象及名额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还包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二)招聘名额
1.全省基础教育学校教师:32870名。
2.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10000名。
三、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教师和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二)下列三类人员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专项招聘:
1.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基础教育学校和卫生院招聘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硕士毕业生。
3.各级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博士毕业生。
(三)下列两类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1.特殊教育教师或麻醉、妇产、儿科等岗位。
2.怒江州、迪庆州专项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岗位。

(四)怒江州、迪庆州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人员(或生源)开展招聘。
(五)民族自治地方的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可单设岗位招聘当地少数民族大学生。
(六)对烈士子女、全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高校毕业生可单设岗位开展招聘。
(七)按各地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招聘在昆明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招聘在曲靖市、楚雄州、玉溪市、大理州、红河州的,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招聘在昭通市、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保山市、德宏州、丽江市、临沧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30000元;招聘在怒江州、迪庆州的,每人一次性发放40000元。以上补助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发放。具体发放事项及有关要求,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商相关部门另行发文予以明确。
(八)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区)及县以下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分别放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九)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四、实施步骤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
〔2016〕182号),本次专项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制定方案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制定本次专项招聘工作方案,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
(2020年5月18日完成)
2.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分别制定并发布本系统专项招聘实施方案。(2020年5月18日完成)
3.各州市教育、卫生健康部门依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专项招聘实施方案制定本州市专项招聘实施方案,编制本地区专项招聘计划,设置岗位条件、明确专项招聘程序和步骤,起草专项招聘公告,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发布。(2020年5月22日前完成)
(二)组织招聘
5月22日:发布招聘公告
5月22日-6月1日:发布7个工作日6月2日-6月5日:报名
6月5日-6月12日:命题、安排考场、打印准考证等工作6月13日:笔试
6月14日一6月16日:阅卷

6月17日:公布笔试成绩
6月17日-6月18日:成绩查疑6月19日: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6月20日-6月21日:面试、公布面试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
6月22日-6月26日:体检、考察6月27日-7月3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7月4日-7月5日:签发聘用通知书五、职责分工
省委组织部负责指导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省委宣传部负责制定专项宣传工作方案和舆情应对方案,组织新闻媒体面向全国做好专项招聘宣传报道工作。省委编办负责编制保障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制定专项招聘工作方案,指导并监督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各州市有序开展专项招聘工作,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研究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政策,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按照面向全国、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的要求,分别制定全省专项招聘实施方案,统一时间、统一步骤、统一政策、统一方式,统一组织报名、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州市教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利用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到应届毕业生,同时商省公安厅落实本次专项招聘人员的户籍政策。省财政厅负责落实一次性就业补贴资金。

六、宣传动员
(一)新闻发布。省委宣传部牵头,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政策进行全面宣传。其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重点发布本次专项招聘政策,省教育厅重点发布本次专项招聘基础教育学校教师相关工作,省卫生健康委重点发布本次专项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相关工作,省委编办重点发布编制保障工作,省财政厅重点发布一次性就业补助政策。
(二)发布公告。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统一时间节点在本州市官方网站发布,云南网、云岭先锋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同步发布。
(三)宣传动员。省教育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通过校园招聘、专场招聘等形式,宣讲本次专项招聘相关政策,动员高校毕业生积极踊跃报名。
七、纪律监督
(一)严格落实专项招聘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和任务时间节点,牵头抓好本系统、本辖区专项招聘各项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要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安全保密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专项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肃专项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规定,坚决防范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不按编制限额、岗位要求、规定资格条件和程序进行专项招聘的单位,按管

理权限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专项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专项招聘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州市专项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专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专项招聘工作防疫预案,谁组织、谁负责,落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超前谋划各项节点任务,并加强舆情引导,确保圆满完成招聘工作。
附件:1.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2.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附件1

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3287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方式
普通教师岗位专项招聘人数24159名。其中:幼儿园3657名、义务教育普通岗5836名、高中13666名、特殊教育学校1000名。招聘任务分学段下达到州(市)、县(市、区),招聘完成后由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均衡配置教师需求再安排到学校的具体工作岗位。

以上岗位录用后均为编制内人员。
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教师8711名。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国家规定另行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教师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二)下列三类人员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方式专项招聘:
1.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基础教育学校招聘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基础教育学校招聘的硕士毕业生。
3.各级基础教育学校招聘的博士毕业生。
(三)下列两类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1.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2.怒江州、迪庆州专项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的

岗位。
(四)怒江州、迪庆州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人员(或生源)开展招聘。
(五)民族自治地方的基础教育学校可单设岗位招聘当地少数民族大学生。
(六)对烈士子女、全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高校毕业生可单设岗位开展招聘。
(七)按各地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招聘在昆明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招聘在曲靖市、楚雄州、玉溪市、大理州、红河州的,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招聘在昭通市、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保山市、德宏州、丽江市、临沧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30000元;招聘在怒江州、迪庆州的,每人一次性发放40000元。以上补助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发放。具体发放事项及有关要求,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商相关部门另行发文予以明确。
(八)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区)及县以下基础教育学校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九)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先上岗、再考证。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专项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六、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招聘人员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n)、云南教育网(www.ynjy.cn)、云南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各州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二)具体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n)一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进行网络报名,并按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复审。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有关材料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3.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缴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50元(共1科)。

(四)资格审核
由州(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打印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于2020年6月10日9:00-12日18:00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n)一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七、考试
(一)笔试
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必须设置成绩合格线。
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学校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学校招聘硕士毕业生(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高中学校紧缺教师);各级学校招聘博士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学校招聘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学校紧缺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方式专项招聘。对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鼓励各招聘单位到省内外高校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

1.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各州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
1.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21日2.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州(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人员不符,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本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由州(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50%,满分为100分。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工作机构
组长:周荣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陈世波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朱华山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赵德荣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高翔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招生考试院院长
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高等教育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教师工作处,省招生考试院、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云南教育报刊社主要负责人。
十二、纪律监督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关于专项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

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71-65141663。监督电话:0871-65182471。

附件2

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1000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方式
(一)各级公共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350名。
(二)乡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50名。
(三)重大卫生事业发展项目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00名。
(四)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人员3500名。
以上岗位录用后均为编制内人员。

各单位招聘岗位计划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申报,州市或省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定。申报、审核招聘岗位计划时要严格落实人员结构要求,不得招聘工勤人员;管理人员占比不超过单位编制数的10%,医、药、技人员占比不低于单位编制数的60%;乡镇卫生院医师人员占比不低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的30%。专项招聘的岗位情况由各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发布。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三级医疗机构原则上招聘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并以招聘博士毕业生为主;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原则上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加大招聘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的力度;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招聘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重点招聘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对象
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四、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

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三类人员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方式专项招聘:
1.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2.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硕士毕业生。
3.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博士毕业生。
(三)下列两类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1.麻醉、妇产、儿科等岗位。
2.怒江州、迪庆州专项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岗位。
(四)怒江州、迪庆州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人员(或生源)开展招聘。
(五)民族自治地方的医疗卫生机构可单设岗位招聘当地少数民族大学生。
(六)对烈士子女、全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高校毕业生可单设岗位开展招聘。
(七)按各地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招聘在昆明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招聘在曲靖市、楚雄州、玉溪市、大理州、红河州的,

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招聘在昭通市、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保山市、德宏州、丽江市、临沧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30000元;招聘在怒江州、迪庆州的,每人一次性发放40000元。以上补助由各地人社部门按规定发放。具体发放事项及有关要求,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商相关部门另行发文予以明确。
(八)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区)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九)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

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六、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专项招聘人员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网站,以及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yn.gov.cn)查询。
(二)具体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一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相关协议条款并点击“同意”一填写报名信息一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一等待网上资格审核一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查询。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有关材料进行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
3.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

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缴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50元/科,共2科)。
(四)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和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打印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0年6月10日9:00-12日18:00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七、考试
(一)笔试
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州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必须设置成绩合格线。
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免笔试;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医疗卫生

机构招聘硕士、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博士可免笔试。
对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鼓励各招聘单位到省内高校开展校园招聘。
1.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笔试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各州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实施。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
1.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21日。
2.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本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州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50%,满分为100分。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工作机构
组长:杨洋省卫生健康委主任许勇刚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勇勤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副组长:寇静冬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邓斯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陆林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防治艾滋病局局长
和向群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白松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保健局局长
姜旭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谢馨莹省卫生健康委督查专员
成员: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人事处)、财务处、

医政医管局、基层处、疾控局、妇幼处、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主要负责人。
十二、纪律监督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关于专项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佝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71一67195228。监督电话:0871-67195242。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0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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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将达4.4万

2020年5月15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市长王喜良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提出,昆明将积极推动普通高中扩规提质,招生规模达4.4万。

今年昆明将新建校舍10.6万平方米,运动场8.7万平方米,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建设,建成市级教育大数据平台。充分发挥“三名”效应,深入实施“十百千名师工程”,年内培育和引进名师150名。持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实现村级幼儿园全覆盖。

昆明将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小学“三点半”课后服务。持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稳妥推进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推动普通高中扩规提质,招生规模达4.4万。

加快构建中高衔接、中本贯通的现代职教体系。加快高职院校发展,力争办学和培训规模突破万人。创新学校管理,全面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深入推进学区化管理和集团化办学,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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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学校“五一假期和其他学段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经开区、阳宗海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教育体育局),各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幼儿园)单位:

“五一”长假将至,结合目前疫情形势和云南外输防控风险的压力,为进一步做好学校“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和其他学段开学准备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五一”假期,已经开学的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昆明市。如确需外出昆明市的师生员工,需提前向学校书面请假, 做出健康承诺,经学校同意并报属地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开。外出返昆的师生员工需进行14天的隔离或居家观察,身体健康方可返校。

二、其他未开学年级的学生提倡居家不外出,不得离开昆明市外出流动。如确需外出昆明市的学生,需提前向学校书面请假, 做出健康承诺,经学校同意并报属地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开。外出返昆的学生需进行14天的隔离或居家观察,身体健康方可返校。

三、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加强对师生员工假期管理。学校要采取“人盯人”的措施,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假期外出情况和健康状况,要求师生员工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假期早、晚对学生体温和身体状况进行双监测,如有异常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

四、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属地学校师生员工思想工作,做好舆论监控工作,督促属地学校每天按时通过“云南教育云疫情上报系统”上报疫情信息,落实好“三早制度”。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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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好2020年劳动节假期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
做好2020年劳动节假期工作的通知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保障疫情期间校园安全和师生员工安全健康,现就做好2020年劳动节假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三级带班值班制度
各地各校要提前安排好假期带班值班。严格落实单位负责同志8小时在岗带班(8小时以外电话带班)、中层干部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
二、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校要及时报送应急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核实。发生突发紧急事件后20分钟内通过电话、40分钟内通过书面向省教育厅值班室完成首次报告。如遇特急情况,可直接向省教育厅值班室报送。
三、强化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师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险等安全教育,制定假期疫情防控方案,严格师生健康管理。提倡师生员工假期间不离开学校所在县域,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不聚集,尽量减少外出、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假期结束后要如实报告假期旅居轨迹。
四、其他事项
各州市、高校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18:00前,在微信工作群内在线填报《云南省教育系统值班表》。教育厅值班室联系电话:0871-65141240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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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现有民办高中22所;中职学校33所、民办中职学校3所!

曲靖市全市共有幼儿园1354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52所、特殊教育学校10所、高中阶段教育学校99所、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049所、高等教育学校4所(本科院校1所、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所、职业技术学院2所)。

曲靖市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教育结构持续优化,办学条件不断改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优质教育快速增加,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一、学前教育

全市共有幼儿园1354所,比上年增长4.39%。入园幼儿84745人,比上年下降15.49%。在园幼儿202886人,比上年减少0.52%。幼儿园专任教师8937人,比上年增长6.79%;其中:专任教师接受过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比例为75.9%。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85.17%。

二、义务教育

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52所(不含小学教学点399所),比上年减少16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共招生177642人,在校生803060人,专任教师50401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7.63%。

(一)小学

全市共有小学1660所,比上年减少16所;招生87063人,比上年减少2348人;在校生522553人,比上年减少1872人;毕业生89388人,比上年减少6407人。

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86%;其中,男女童净入学率分别为99.86%和99.86%,男童与女童基本持平。

小学共有专任教师32032人,比上年增长1.2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2%;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为53.4%。生师比16.42:1。

普通小学(含小学教学点)校舍建筑面积532.2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1.03万平方米。

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91.81%,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7.59%,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7.17%,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7.17%,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96.87%。

全市普通小学共有班数14733个,比上年增加99个。

(二)初中

全市共有初中学校192所,与上年保持不变。招生90579人,比上年减少6003人;在校生280507人,比上年减少5555人;毕业生94175人,比上年增加478人。

普通初中毛入学率101.17%,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6.85%。

初中共有专任教师18369人,比上年增长1.5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87%;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为86.24%。生师比15.27:1。

初中校舍建筑面积342 .6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8.84万平方米。

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89.58%,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9.48%,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9.48%,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9.48%,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99.48%。

全市初中共有班数5623个,比上年增加50个。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36374人。其中:在小学就读26254人,在初中就读10120人。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153372人。其中:在小学就读97919人,在初中就读55453人。

三、特殊教育

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0所,与上年保持不变;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96人。

全市共招收特殊教育学生271人,比上年减少11人;在校生1144人,比上年增加157人。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147人,比上年减少14人。

普通小学随班就读招收学生213人,初中随班就读招收学生409人,送教上门新生290人。全市在校残疾学生总计5045人,其中送教上门残疾学生1005人。

四、高中阶段教育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共99所,比上年增加6所;招生88419人,比上年增加13332人;在校学生224804人,比上年增加12151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9.69%。

(一)普通高中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66所,比上年增加5所;招生53815人,比上年增加5010人;在校生150129人,比上年增加9248人;毕业生44994人,比上年增加787人。

普通高中共有专任教师9811人,比上年增长6.79%;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92%,比上年增加0.06个百分点。生师比15.3:1。

普通高中学校共有校舍建筑面积289.8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4.29万平方米。

普通高中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59.09%,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3.94%,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0.91%,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0.91%,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95.45%。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比例为98.48%,拥有心理辅导室的学校比例为87.88%。

(二)中等职业学校

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共33所,比上年增加1所。其中,普通中等技术学校11所;职业高中学校10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9所;中等师范学校2所,中职其他机构1所。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34604人,比上年增加3247人(不含技师技工学校增加数),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39.14%。其中,普通中专招生19247人,比上年减少1175人;职业高中招生4953人,比上年增加304人;成人中专非全日制招生5329人,比上年增加4118人;技工技师学校招生5075人。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74675人,比上年增加2903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33.22%。其中,普通中专在校生55671人,比上年减少2388人;职业高中在校生12524人,比上年增加22人;成人中专非全日制在校生6480人,比上年增加5269人。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23737人,比上年增加3330人。其中,普通中专毕业生19617人,比上年增加2621人;职业高中毕业生4120人,比上年增加709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工3016人,比上年减少57人。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1891人,比上年减少9人;职业高中教职工944人,比上年减少59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170人,比上年增加7人;中职其他机构教职工11人,比上年增加4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2552人,比上年减少88人,生师比29.26:1。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1550人,比上年减少51人;职业高中学校专任教师847人,比上年减少50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148人,比上年增加10人;中职其他机构专任教师7人,比上年增加3人。

五、民办教育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049所,比上年增加16所;招生65791人,比上年减少6261人;各办学类型教育在校生175288人,比上年增加8575人。

其中:民办幼儿园1014所,比上年增加13所;入园儿童48812人,比上年减少9525人;在园儿童131710人,比上年减少894人。民办普通小学7所,比上年减少1所;招生297人,比上年增加35人;在校生1594人,比上年减少30人。

民办普通初中3所,与上年持平;招生3481人,比上年增加510人;在校生9160人,比上年增加1512人。

民办普通高中22所,比上年增加4所;招生12680人,比上年增加2816人;在校生31749人,比上年增加7530人。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所,与上年持平;招生521人,比上年减少97人;在校生1075人,比上年增加457人。

六、高等教育

全市共有高等教育学校4所,比上年增加1所。

高等教育学校招生13311人。其中:曲靖师范学院招生3872人,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3427人,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5309人,曲靖职业技术学院703人。

高等教育学校在校生35561人。其中:曲靖师范学院在校生14936人,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在校生8525人,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11397人,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703人。

高等教育学校毕业生8334人。其中:曲靖师范学院毕业生3690人,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173人,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471人。

高等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工1979人。其中:曲靖师范学院教职工1074人,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463人,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411人,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75人。

高等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530人。其中:曲靖师范学院专任教师779人,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任教师395人,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326人,曲靖职业技术学院75人。

七、民族教育

全市共有少数民族学校198所。其中:少数民族幼儿园4所;小学独立设置少数民族学校184所;普通中学独立设置少数民族学校10所。

全市共有少数民族在校生128404人,占全市在校生数的10.42%。其中:学前教育少数民族在校生21900人;小学少数民族在校生60159人;普通初中少数民族在校生26141人;普通高中少数民族在校生12418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7709人;特殊教育少数民族在校生77人。

少数民族在校生中有彝族在校生71690人,回族在校生15861人,布依族在校生9039人,苗族在校生10082人,壮族在校生8954人,其他少数民族在校生12778人。

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有少数民族在校生154人,省属驻曲高校中有少数民族在校生8051人。(其中:曲靖师范学院2478人;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52人;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3521人。)

数据来源: 来源:宣威档案(xwsdaj)、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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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中考时间安排表—确定延期开考

来源:云南省教育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2020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工作全面延迟。为确保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学校教学进度和调研基层单位、学生、家长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0年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延期举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时间由原定6月28-30日延期至7月25-27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见《云南省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定于2020年7月28-29日举行,具体时间和考试场次由各州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学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和安排。

  三、请各地各初中学校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合理安排有关教学和考试时间,审慎研究制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延工作方案和各项预案,切实加强考试组织和防疫措施准备,加强有关宣传解读工作,做好学生考试和升学指导,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防疫一线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全力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的考试环境,全力保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平稳顺利举行。

云南省2020年招考时间安排表
云南省2020年招考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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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普通中学非毕业年级、小学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一)各州、市人民政府要逐一评估区域内普通中学、中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校一案”。达到开学要求的学校,4月20日起可以开学;达不到开学要求的,暂缓开学。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逐一评估区域内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校一案”。达到开学要求的学校,4月26日起小学四、五、六年级可以开学,5月6日起小学一、二、三年级可以开学;达不到开学要求的,暂缓开学。
(三)高等学校在属地政府的指导下,以校为主研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一校一策”制定开学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达到开学要求的,5月6日起毕业年级可以开学,5月11日起非毕业年级可以开学;达不到开学要求的,暂缓开学。
(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二、开学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谁评估、谁负责”
的原则,既要落实好开学责任,也要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二)做好开学报到工作。要明确告知家长如实报告学生健康、旅居情况和健康风险等级判定的责任义务。认真做好门岗查验、体温检测、师生健康筛查等工作。高风险和中风险人员、学生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学第一天,各地各校要组织师生上好《新冠肺炎及其自我防护》第一课,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口罩。
(四)从严抓实校园防控。各地要建立以家长、学校、疾控(卫生院)、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的校园防控网络,学校要指定疫情报告人,与疾控、医院24小时畅通联系。要合理安排师生教学生活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员聚集。要划定应急处置隔离区域。
1.要做到早发现。学生要主动报告,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员等要注意发现有发热和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

2.要做到旱隔离。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员等要迅速将有症状的学生送往隔离区,由专人看护。学生和看护人要立即戴好口罩。
3.要做到早报告。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员等要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第一一时间报告疾控部门或医院;及时通知监护人,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4.要做好后续工作。学校要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和监护人做好诊断、治疗及学生管理等有关工作。
(五)加强边境地区学校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招收外籍学生的边境地区学校根据境内外疫情及防控情况,制定开学“一校一案”“一生一案”及应急处置预案。边境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逐一严格评估“一校一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达到开学要求的学校,可以按照各学段开学时间开学;达不到开学要求的学校,暂缓开学。
(六)对开学后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各地各校要做好补课计划,采用适当的在线教育方式,协助学生同步参与学习,并做好心理疏导。
(七)外籍教师、留学生暂不通知返校。妥善做好外籍教师合同聘任内的待遇落实等相关工作,做好留学生的线上教学、网上论文答辩或延长毕业期限等工作,根据学生意愿协助办理延长期限或休学等相关手续,妥善回应学生合理关切,协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教学工作安排
(一)为弥补受疫情影响的教学时间,各地各校可以通过优化教学安排,适当调整节假日及暑假时间等方式完成教学任务。
(二)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和放假时间出各州市教育体育局、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统筹安排,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招收外籍学生的边境地区学校备案(基教一处、二处)联系人:牛学峰电话:0871-65102717电子邮箱:3245780@qq.com高职、省属中职学校备案(职成教处)联系人:浦艳吉电话:0871-65141677电子邮箱:68403747@qq.com本科高校备案(高教处)联系人:宫丽婧电话:0871-65102714电子邮箱:gic65102714@163.com

云南省教育厅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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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有关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健康风险判定和排查工作,切实把疫情挡在校园外,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实际,现就加强有关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曾经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师生员工,返校前7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二、一个月内有湖北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返校前7天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三、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返校前7天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以上人员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返校。各地各校要要求师生员工如实报告假期行程轨迹,查验有关人员核酸检测报告,做到应检尽检。各校组织开展核酸检测、证明查验的有关情况,在“云南教育云”平台“每日疫情上报”中及时填报。

此前要求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未提及事项按照原规定严格执行。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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