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

各州(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政府教育体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脱贫攻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政策优、力度大”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步骤、统一组织的要求,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补齐教育、卫生领域短板。
二、招聘对象及名额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还包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二)招聘名额
1.全省基础教育学校教师:32870名。
2.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10000名。
三、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教师和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二)下列三类人员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专项招聘:
1.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基础教育学校和卫生院招聘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硕士毕业生。
3.各级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博士毕业生。
(三)下列两类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1.特殊教育教师或麻醉、妇产、儿科等岗位。
2.怒江州、迪庆州专项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岗位。

(四)怒江州、迪庆州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人员(或生源)开展招聘。
(五)民族自治地方的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可单设岗位招聘当地少数民族大学生。
(六)对烈士子女、全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高校毕业生可单设岗位开展招聘。
(七)按各地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招聘在昆明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招聘在曲靖市、楚雄州、玉溪市、大理州、红河州的,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招聘在昭通市、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保山市、德宏州、丽江市、临沧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30000元;招聘在怒江州、迪庆州的,每人一次性发放40000元。以上补助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发放。具体发放事项及有关要求,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商相关部门另行发文予以明确。
(八)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区)及县以下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分别放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九)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四、实施步骤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
〔2016〕182号),本次专项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制定方案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制定本次专项招聘工作方案,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
(2020年5月18日完成)
2.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分别制定并发布本系统专项招聘实施方案。(2020年5月18日完成)
3.各州市教育、卫生健康部门依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专项招聘实施方案制定本州市专项招聘实施方案,编制本地区专项招聘计划,设置岗位条件、明确专项招聘程序和步骤,起草专项招聘公告,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发布。(2020年5月22日前完成)
(二)组织招聘
5月22日:发布招聘公告
5月22日-6月1日:发布7个工作日6月2日-6月5日:报名
6月5日-6月12日:命题、安排考场、打印准考证等工作6月13日:笔试
6月14日一6月16日:阅卷

6月17日:公布笔试成绩
6月17日-6月18日:成绩查疑6月19日: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6月20日-6月21日:面试、公布面试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
6月22日-6月26日:体检、考察6月27日-7月3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7月4日-7月5日:签发聘用通知书五、职责分工
省委组织部负责指导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省委宣传部负责制定专项宣传工作方案和舆情应对方案,组织新闻媒体面向全国做好专项招聘宣传报道工作。省委编办负责编制保障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制定专项招聘工作方案,指导并监督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各州市有序开展专项招聘工作,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研究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政策,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按照面向全国、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的要求,分别制定全省专项招聘实施方案,统一时间、统一步骤、统一政策、统一方式,统一组织报名、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州市教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利用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到应届毕业生,同时商省公安厅落实本次专项招聘人员的户籍政策。省财政厅负责落实一次性就业补贴资金。

六、宣传动员
(一)新闻发布。省委宣传部牵头,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政策进行全面宣传。其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重点发布本次专项招聘政策,省教育厅重点发布本次专项招聘基础教育学校教师相关工作,省卫生健康委重点发布本次专项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相关工作,省委编办重点发布编制保障工作,省财政厅重点发布一次性就业补助政策。
(二)发布公告。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统一时间节点在本州市官方网站发布,云南网、云岭先锋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同步发布。
(三)宣传动员。省教育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通过校园招聘、专场招聘等形式,宣讲本次专项招聘相关政策,动员高校毕业生积极踊跃报名。
七、纪律监督
(一)严格落实专项招聘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和任务时间节点,牵头抓好本系统、本辖区专项招聘各项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要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安全保密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专项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肃专项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规定,坚决防范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不按编制限额、岗位要求、规定资格条件和程序进行专项招聘的单位,按管

理权限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专项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专项招聘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州市专项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专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专项招聘工作防疫预案,谁组织、谁负责,落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超前谋划各项节点任务,并加强舆情引导,确保圆满完成招聘工作。
附件:1.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2.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附件1

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3287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方式
普通教师岗位专项招聘人数24159名。其中:幼儿园3657名、义务教育普通岗5836名、高中13666名、特殊教育学校1000名。招聘任务分学段下达到州(市)、县(市、区),招聘完成后由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均衡配置教师需求再安排到学校的具体工作岗位。

以上岗位录用后均为编制内人员。
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教师8711名。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国家规定另行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教师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二)下列三类人员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方式专项招聘:
1.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基础教育学校招聘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基础教育学校招聘的硕士毕业生。
3.各级基础教育学校招聘的博士毕业生。
(三)下列两类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1.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2.怒江州、迪庆州专项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的

岗位。
(四)怒江州、迪庆州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人员(或生源)开展招聘。
(五)民族自治地方的基础教育学校可单设岗位招聘当地少数民族大学生。
(六)对烈士子女、全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高校毕业生可单设岗位开展招聘。
(七)按各地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招聘在昆明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招聘在曲靖市、楚雄州、玉溪市、大理州、红河州的,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招聘在昭通市、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保山市、德宏州、丽江市、临沧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30000元;招聘在怒江州、迪庆州的,每人一次性发放40000元。以上补助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发放。具体发放事项及有关要求,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商相关部门另行发文予以明确。
(八)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区)及县以下基础教育学校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九)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先上岗、再考证。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专项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六、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招聘人员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n)、云南教育网(www.ynjy.cn)、云南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各州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二)具体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n)一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进行网络报名,并按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复审。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有关材料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3.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缴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50元(共1科)。

(四)资格审核
由州(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打印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于2020年6月10日9:00-12日18:00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n)一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七、考试
(一)笔试
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必须设置成绩合格线。
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学校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学校招聘硕士毕业生(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高中学校紧缺教师);各级学校招聘博士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学校招聘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学校紧缺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方式专项招聘。对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鼓励各招聘单位到省内外高校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

1.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各州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
1.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21日2.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州(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人员不符,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本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由州(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50%,满分为100分。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工作机构
组长:周荣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陈世波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朱华山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赵德荣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高翔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招生考试院院长
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高等教育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教师工作处,省招生考试院、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云南教育报刊社主要负责人。
十二、纪律监督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关于专项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

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71-65141663。监督电话:0871-65182471。

附件2

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1000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方式
(一)各级公共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350名。
(二)乡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50名。
(三)重大卫生事业发展项目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00名。
(四)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人员3500名。
以上岗位录用后均为编制内人员。

各单位招聘岗位计划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申报,州市或省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定。申报、审核招聘岗位计划时要严格落实人员结构要求,不得招聘工勤人员;管理人员占比不超过单位编制数的10%,医、药、技人员占比不低于单位编制数的60%;乡镇卫生院医师人员占比不低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的30%。专项招聘的岗位情况由各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发布。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三级医疗机构原则上招聘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并以招聘博士毕业生为主;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原则上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加大招聘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的力度;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招聘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重点招聘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对象
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四、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

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三类人员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方式专项招聘:
1.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2.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硕士毕业生。
3.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博士毕业生。
(三)下列两类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1.麻醉、妇产、儿科等岗位。
2.怒江州、迪庆州专项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岗位。
(四)怒江州、迪庆州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人员(或生源)开展招聘。
(五)民族自治地方的医疗卫生机构可单设岗位招聘当地少数民族大学生。
(六)对烈士子女、全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高校毕业生可单设岗位开展招聘。
(七)按各地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招聘在昆明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招聘在曲靖市、楚雄州、玉溪市、大理州、红河州的,

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招聘在昭通市、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保山市、德宏州、丽江市、临沧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30000元;招聘在怒江州、迪庆州的,每人一次性发放40000元。以上补助由各地人社部门按规定发放。具体发放事项及有关要求,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商相关部门另行发文予以明确。
(八)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区)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九)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

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六、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专项招聘人员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网站,以及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yn.gov.cn)查询。
(二)具体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一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相关协议条款并点击“同意”一填写报名信息一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一等待网上资格审核一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查询。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有关材料进行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
3.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

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缴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50元/科,共2科)。
(四)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和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打印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0年6月10日9:00-12日18:00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七、考试
(一)笔试
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州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必须设置成绩合格线。
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免笔试;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医疗卫生

机构招聘硕士、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博士可免笔试。
对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鼓励各招聘单位到省内高校开展校园招聘。
1.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笔试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各州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实施。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
1.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21日。
2.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本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州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50%,满分为100分。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工作机构
组长:杨洋省卫生健康委主任许勇刚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勇勤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副组长:寇静冬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邓斯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陆林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防治艾滋病局局长
和向群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白松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保健局局长
姜旭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谢馨莹省卫生健康委督查专员
成员: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人事处)、财务处、

医政医管局、基层处、疾控局、妇幼处、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主要负责人。
十二、纪律监督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关于专项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佝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71一67195228。监督电话:0871-67195242。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0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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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将达4.4万

2020年5月15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市长王喜良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提出,昆明将积极推动普通高中扩规提质,招生规模达4.4万。

今年昆明将新建校舍10.6万平方米,运动场8.7万平方米,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建设,建成市级教育大数据平台。充分发挥“三名”效应,深入实施“十百千名师工程”,年内培育和引进名师150名。持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实现村级幼儿园全覆盖。

昆明将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小学“三点半”课后服务。持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稳妥推进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推动普通高中扩规提质,招生规模达4.4万。

加快构建中高衔接、中本贯通的现代职教体系。加快高职院校发展,力争办学和培训规模突破万人。创新学校管理,全面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深入推进学区化管理和集团化办学,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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