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关系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必须面对的话题,我们不能容忍消极、腐败、堕落的政商关系存在,也不能将政商完全隔绝开来,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构建积极、健康、向上的新型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以“亲”“清”两个字定调新型政商关系,是对其形态和内涵的全面准确概括和诠释。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融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新时代发扬钉钉子精神和绣花功夫,着力推动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供坚实保障。
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践探索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需要双方厘清职责边界、各司其职、同力协作,要求政府工作人员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双向通畅、界限分明,既要守住底线、清正廉洁,又要优质服务,促进发展,有为且有畏。驻市工商质监局纪检组在工作中坚持把“四种形态”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抓手,不断探索引导、监督各综合监督单位认真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格局初步显现。
(一)强化宣传引导,树立亲清理念
一是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学习宣传。利用微信工作群、谈心谈话、“三会一课”等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政商关系的论述,认真领会“亲”“清”的深刻内涵,让“亲”“清”春风化雨、入脑入心。引导机关干部念好“清”字经,守住纪律底线。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亲”“清”政商理念,真正做到重商、亲商、安商、富商。
二是常咬耳、常扯袖、常红脸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各综合监管单位门户网站、工作微信等平台刊发纪检监察工作报道,通报市纪委查处的违纪案例,警示纪律红线;组织机关干部到市纪委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勿以恶小而为之》、《身边的规矩》以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等,把刘发明案件作为反面典型教材,以案为鉴,打好“预防针”,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建立预警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多方式多渠道收集廉政信息,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建立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的“三早”预警机制,及时敲棒子踩刹车。综合派驻以来,纪检组开展各综合监督单位县级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多人次,要求各级干部确实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把纪律规矩放在首位,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座谈会,调研各职能部门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强调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恪守“亲”“清”,真正做到干净干事、坦荡做人;要求各科室负责人“自查病情,自开药方”,排查自身廉政风险点,管好“身边人”,制定切合工作实际的廉政承诺书,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二)保障制度执行,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强化登记窗口制度落实。认真督查落实登记窗口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让企业零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服务新模式,建立“窗口受理无否决权”“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机制,按制度办事,真正为企业办实事。
二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纪检组要求各综合监管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电视、广播等形式将各部门权力类型、项目名称、实施依据和责任事项等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实行清单化管理,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督查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随机匹配,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要求执法检查配备执法仪,全程留痕,有效杜绝监管人员利用执法权力寻租,造成人情监管、选择性执法,构建了政商关系新生态。截至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行动,检查事项15项,检查企业938户,避免了执法检查中的任性执法、随意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确保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不受干扰。
(三)用好督查利器,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教育监督,筑牢思想防线。利用各单位微信工作群、纪检工作群发布廉政提醒信息,每逢节点下发纪律要求,严抓节点,重申纪律和工作要求,警示“饭局红线”,筑牢干部思想防线,明确要求机关干部严格执行,严厉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强化教育监督,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
二是从严执纪,筑牢纪律防线。紧盯重大节日,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持续化。采取明查暗访、实地抽查、调阅账册等方式,开展作风效能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加大执纪检查力度,以查促改,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增强干部廉政意识,筑牢纪律防线。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组共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22次。
三是强化问责,筑牢行为防线。严格执行述责述廉、廉政谈话、戒勉谈话、任前考廉等制度,建立“提醒交心、告诫诫勉”的约谈机制,强化问责,筑牢行为防线。派驻纪检组对企业反映市工商质监局特检中心职工工作态度等问题严格核查,函询1人次,就反映的问题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当事人的说明,对特检中心提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建议。
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几点思考
调研采访中,基层普遍认为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明显,政商关系不断向健康、积极、和谐的方面发展。但也有民营企业家反映,对照“亲”“清”要求,出现“矫枉过正”现象,一些基层干部开始对企业“敬而远之”,不愿意往企业跑,怕说不清楚;也有干部坦言对政商关系“度”上把握“吃不准”导致“不敢为”,干脆舍“亲”取“清””。通过调研,笔者认为平衡“亲”“清”不失偏颇,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建立健全问题预警机制
搭建干部廉政信息系统平台,综合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监督检查和干部自身重大事项等大数据分析判研,根据具体情况设定预防或警示状态,监督关口前移,及时进行防范式、预警式提醒,实施动态监管,建立小错即纠、小过即问、动辄则咎的问题预警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及时督促干部自查自纠,红脸出汗,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监督,让廉政信息系统驰而不息给干部上紧“清廉”的发条,提高监督的广度、深度、迅捷度和准确度。
(二)为干事担当的干部提供有效保护机制
厘清“为”与“不为”的界限,厘清失误与错误的界限,制定文件规范政商关系,细化政商交往的正当行为和负面清单。对因服务企业发展造成的过失、产生的影响,要客观公正看待、具体辩证分析;建立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服务企业、干事担当的干部提供有效保护,客观全面地评价、使用和保护干部,使其免受“恶意信访”侵害,让干部敢于掏真心、用真力、谋真招。
(三)实现政企良性互动
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各级工商联、商协会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家主动同各级党委政府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谏诤言。探索建立企业对各级政府部门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的评议制度,把企业满意度作为实施奖惩的重要标准,把干部服务企业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听取企业家意见作为干部任职考察的重要环节。对懒政、怠政、庸政行为进行曝光和责任追究,对守廉洁、能干事、干成事的帮企干部给予嘉奖。实现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旗帜鲜明强化“亲商”导向,以平等规则引商,以贴心服务扶商,以诚信政务安商,真正做到政商“亲”上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