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习近平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李克强作出批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推动职普融通,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弘扬工匠精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指出,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就业创业创新、推动中国制造和服务上水平的重要基础。近些年来,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借鉴先进经验,努力建设高水平、高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要瞄准技术变革和产业优化升级的方向,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吸引更多青年接受职业技能教育,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加强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和办学条件建设,优化完善教材和教学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注重学生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习惯的养成,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支撑。

  全国职业教育大会4月12日至13日在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出席会议并讲话。她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持立德树人,优化类型定位,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本科职业教育培养体系,深化“三教”改革,“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提升教育质量。要健全多元办学格局,细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策,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评价办法。各地各部门要加大保障力度,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增强职业教育认可度和吸引力。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主持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山东、江苏、江西、甘肃、中华职教社、中车集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作大会发言。

  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教育工作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以及部分行业协会、企业、高校、职业院校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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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疾病简介与接种目的】 新冠肺炎是由新冠病毒引起的一种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途径、人群普遍易感的新发严重传染病。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要求,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新冠病毒重症感染可导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甚至死亡。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并有扩大趋势,对全球公众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我国和我省外防疫情输入、内防疫情反弹的形势和压力十分严峻。接种疫苗保护易感人群,建立免疫屏障,是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针对性极强的重要措施之一。

【疫苗】本次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均为灭活疫苗(Vero细胞)(以下简称新冠灭活疫苗)。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新冠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新冠病毒感染引起的流行性疾病。基于已经完成的疫苗免疫原性和安全性临床研究数据,同其他任何疫苗一样,接种本疫苗的人群由于个体差异不一定产生100%的保护效果。

接种剂次:共接种2剂次。

免疫程序:具体以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接种剂量及途径: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每次0.5ml。

【不良反应】

新冠灭活疫苗临床试验数据显示,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后0~28天内发生率最高的不良反应为疫苗接种部位轻微疼痛,发生率为19.35%;其次为乏力,发生率为5.91%;其余发生率≥1%的主要有腹泻、头痛、发热、肌肉痛、恶心/咳嗽、疫苗接种部位肿胀、红晕等。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此外,既往在其他冠状病毒疫苗的动物实验硏究中发现,接种疫苗后再次感染病毒时,病毒所致疾病岀现加重现象。本新冠灭活疫苗已完成的大动物实验及公布的人体临床试验中尚未观察到以上现象,是否也存在上述安全性问题尚不能确定。

【禁忌】

下列情况严禁使用新冠灭活疫苗:

(1)对本品中的活性物质、任何非活性物质或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过本新冠灭活疫苗出现过敏者;

(2)严重慢性病、过敏体质者。

【注意事项】

(1)属于严重过敏体质,既往注射其他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初次接种本疫苗出现过敏者,严禁接种本新冠灭活疫苗;

(2)有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过敏体质者;

(3)严重慢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者;患有惊厥、癫痫和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均不适合接种本新冠灭活疫苗;

(4)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5)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由于个体差异,极少人可能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遇如心慌胸闷、气促气喘、头疼呕吐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接种医生,并到医院就诊。

以下人群接种本新冠灭活疫苗尚无临床试验数据。请再次明确是否存在以下情况,并勾选“是”或“否”

1.妊娠期。是Y    否N
2.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是Y    否N
3.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是Y    否N
4.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 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是Y    否N
5.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是Y    否N
6.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 是Y    否N
7.是否有药物成瘾史。是Y    否N
8.是否有每日饮酒史。是Y    否N
9.是否有长期饮酒并饮酒成瘾。是Y    否N
  

请认真阅读以上内容,以上内容中未尽事宜请向接种医生询问或阅读疫苗使用说明书。对告知内容理解并同意接种,请签字确认!

受种者签字:                               接种医生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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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2021年3月29日,云南省召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阮成发、省长王予波出席并讲话。

阮成发指出,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高效完成疫苗接种任务。要抓住关键环节,科学组织、精细操作,确保有序接种。要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全链条质量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接种安全。要强化宣传发动,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群众疑虑。

王予波强调,要规范接种服务,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强化信息平台建设,确保安全规范接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要强化疫苗管理,严把出入关、储运关、配送关、监管关,保障疫苗正常供应和接种安全。(记者陆继才 通讯员陈鑫龙)

曲靖
目前曲靖市麒麟辖区现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18个,其中市级3个,区级15个。截至3月25日,麒麟区已接种新冠疫苗 31983剂次,力争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辖区总人口40%以上对象接种,12月底前完成全区目标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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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1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

2121年高职院校单度招生办法
2121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办法

技能也能成就未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21年云南省继续实施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高职单招院校

(一)单招院校资格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名单由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省外院校须经教育部审核同意,方可参加云南省高职单招。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计划和专业的通知》(云教发〔2021〕16号)要求,经省教育厅核定,2021年高职单招的省内院校34所,其中公办院校27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旅游职业学院、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德宏职业学院、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云南锡业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院校7所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云南工商学院、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省外公办院校4所: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其中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待教育部批准后实施)。其中,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保山市普通高中毕业(应往届)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招生,考生报考资格由保山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二)招生计划

1.省内高职(专科)单招院校招生计划

省内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由相关院校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

2.省外高职(专科)单招院校招生计划

省外高职(专科)单招院校在云南的招生计划及专业,须由院校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下达。

3.贫困专项计划

2021年,安排云南省面向建档立卡户家庭中职、高中毕业生实施高职单招院校贫困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参加我省2021年高职单招的公办院校。招生专业以符合我省经济发展需要、就业率较高的专业为主。

2021年,云南省继续实施面向保山市普通高中毕业(应往届)建档立卡户考生进行高职单招专项工作,招生院校为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所院校(待教育部批准后实施)。

4.免试招生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二、单招报考

(一)周密组织

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领导,督促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招生宣传栏粘贴有关通知和本校报名工作方案。各有关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确保信息畅通,报考便利。

(二)报考条件

通过2021年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报考贫困专项单招批的考生必须是云南省建档立卡户考生;报考保山专项单招批的考生必须是保山市户籍普通高中毕业(应、往届)建档立卡户考生;有听力、言语和视力障碍,肢体残疾,弱听、弱视考生可填报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相关专业志愿;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对采用弄虚作假、资格造假等手段骗取考生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

(三)建档立卡户考生资格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建档立卡户考生资格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省教育厅扶贫办比对数据结果为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2020年底前取得的最好成绩为准,不含2021年取得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转入成绩。

(四)报考时间

2021年3月23日9:00—3月26日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考手续。

(五)报考办法

1.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考。考生须于2021年3月26日18时前到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

2.考生报考时,须认真阅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实施方案、考试大纲,根据招生院校的规定和要求,选择单招报考院校、专业。

3.志愿填报:2021年高职单招报考设置保山专项单招批、特殊教育单招批、贫困专项单招批、高职单招批4个批次。

(1)保山专项单招批设置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保山专项单招批仅招收保山市户籍普通高中毕业(应、往届)建档立卡户考生,考生报考资格由保山市招生考试机构认定,未通过相关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参加保山专项单招批考试及录取。

(2)特殊教育单招批设置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有听力、言语和视力障碍,肢体残疾,弱听、弱视考生可填报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相关专业志愿,报考资格由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认定,未通过相关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单招特殊教育批考试及录取。

(3)贫困专项单招批设置1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贫困专项单招批招收建档立卡户考生,建档立卡户考生资格由扶贫部门认定。未通过相关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参加贫困专项单招批投档录取。

(4)高职单招批设置2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所有考生均可填报高职单招批志愿。

4.高职单招报考应由考生本人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报考截止时间过后,任何人(包括考生本人)不得修改考生志愿信息。

5.各单招院校和普通高中、三校生院校要组织力量通知考生参加高职单招报考,加强对高职单招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三校生在外实习的,务必通知到考生本人,并将通知情况书面反馈主管招生考试机构。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报考志愿。各普通高中、三校生学校不得要求报考高职单招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提前离校。

(六)申请免试入学

符合单招院校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就读高职,申请免试就读高职(专科)具体事项及要求见《云南省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招生办法》。

(七)单招考试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号)精神,自2017年6月1日起,取消高等院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费和单招考试费。考试费由单招院校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

(八)体检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组织安排的普高体检。

三、公示进入单招考试考生名单

(一)普通高中生

招生院校根据报考人数、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和本校招生有关要求,按不低于招生计划2倍的比例,于高职单招考试开始前在院校官方网上公布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如因考生报考时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号错误,导致提取不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三校生

招生院校须在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布报考本校考生名单。文化素质考试结束后,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不低于招生计划2倍的比例,公布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名单。

四、考核方式

2021年高职单招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各高职单招招生院校应于考试前在官方网站公布本校2021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考试实施方案、考试大纲,并在高职单招报考前公布考试时间及考试要求等信息。各高职单招招生院校应提供预约调整考试时间服务,确需调整考试时间的考生,须提前向报考院校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五、招生程序及录取

2021年高职单招录取采用“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招生考试院根据统筹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高职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后提供的考生成绩,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成绩排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一)确定成绩项对应关系

各高职单招院校应在本校考试前确定招生专业所认可的成绩项,并认真填写《2021年高职单招成绩项对应表》(见附件3),于4月1日前报送至省招生考试院。考试结束后,各高职单招院校应按照前期报送的成绩项对应关系进行考试成绩报送。

(二)考试成绩报送

考试结束后,各高职单招院校应根据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名单,按时报送所有参加本校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和最低控制线,报送时应包含DBF格式考生成绩数据库光盘、经分管招生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的纸质材料。

各校应在4月15日前报送本校高职单招考试成绩。

(三)同分数考生位次确定方式

高职单招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按分数排序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则普通高中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中职毕业生按照职业技能、文化素质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考生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四)招生计划

高职单招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下达,各院校必须在投档录取开始前,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完成计划编制。

2021年高职单招招生计划按照招生批次进行计划编制,免试计划单独编制,保山专项单招批编制普通高中生计划,特殊教育单招批、贫困专项单招批、高职单招批需同时编制三校生计划和普通高中生计划。

(五)投档顺序

2021年高职单招投档时,首先投档申请免试合格的考生,后续按照保山专项单招批、特殊教育单招批、贫困专项单招批、高职单招批的顺序依次进行投档。每个批次在全部录取结束后,才会进入下一批次的投档。

(六)录取结果查询

2021年5月中旬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院校于2021年7月办理完成投档录取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在未办完录取手续前,院校不得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工作日程

时间工作内容
2020年11月10—20日高考报名。
2020年12月底前院校资格申报;招生章程、考核方案、考试大纲、招生计划报送。院校网上公布招生章程、考试实施方案、考试大纲和招生计划,并确定单招考试时间,通过工作网完成计划编制。
2021年春季开学后高职单招报考。
2021年4月15日前各高职单招院校组织线上考试,上报考试成绩。
2021年5月中旬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录取结果。
2021年7月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信息安全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生个人信息的保密,认真组织学习《网络安全法》《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开展招生考试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云招考传〔2016〕55 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开展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工作的通知》(云招考传〔2017〕63 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云招考院〔2017〕126 号)等有关文件,严守法纪,严防考生信息泄露,确保考生个人信息绝对安全。

信息安全工作必须由主要领导负责,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健全信息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信息安全工作,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的教育和培训,特别要加强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保护,要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充分认识到“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他人”的违法性(见《刑法修正案(九)》)。

对玩忽职守,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工作

各有关单招院校须签订《高职单招考试安全责任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细化考试工作方案,严密梳理考试考务工作各个环节,层层落实考试过程中安全责任,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八、疫情防控要求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职单招院校和有关高中学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云南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更新版)》及本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场地清洁消毒,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强化高职单招报考期间考生和工作人员轨迹管理和健康监测。切实巩固疫情防控良好形势,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畅通线上及电话咨询渠道,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减少人员流动聚集。

九、其他事项

(一)院校不得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单招申请。严禁违规征求考生意见、承诺录取。

(二)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体检后方具备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三)凡参加2021年高职单招且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发放普通高考统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准考证,不得参加普通高考统考及录取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

(四)单招院校招生章程、院校联系方式、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查询请登陆招生院校官方网站查询,各院校单招相关问题请直接与高职单招院校联系咨询,院校联系方式见附件4。

十、联系方式

省招考院:0871-65154794(政策咨询)

0871-65125720(网上报考)

职成教处:0871-65102713(免试相关问题咨询)

附件:1.2021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报考须知

2.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考生告知书

3.2021年高职单招成绩项对应表

4.2021年高职(专科)单招院校联系方式


附件1

2021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报考须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21年云南省继续进行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继续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一、报考时间安排

2021年3月23日9:00至3月26日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考手续。

二、报考条件

通过2021年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报考贫困专项单招批的考生必须是云南省建档立卡户考生;报考保山专项单招批的考生必须是保山市普通高中毕业(应、往届)建档立卡户考生;报考单招特殊教育批的招生对象限定为听力、言语、视力障碍和肢体残疾考生;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三、报考流程

(一)总体流程

在报考截止时间之前,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www.ynzs.cn或www.ynzk.cn),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考。考生须于2021年3月26日18时前到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

考生登录工作网时,可以使用高考报名时所使用的用户名,也可以使用高考考号;登录密码使用高考网上报名时的登录密码。考生忘记登录密码,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确认点或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招办进行密码重置。

高职单招报考应由考生本人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报考截止时间过后,任何人(包括考生本人)不得修改考生志愿信息。

(二)填报志愿

考生报考时,须认真阅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实施方案、考试大纲,根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安排等内容、规定和要求,选择单招报考院校。

2021年高职单招报考设置保山专项单招批、特殊教育单招批、贫困专项单招批、高职单招批4个批次。

(1)保山专项单招批设置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保山专项单招批仅招收保山市户籍普通高中毕业(应、往届)建档立卡户考生,考生报考资格由保山市招生考试机构认定,未通过相关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参加保山专项单招批考试及录取。

(2)特殊教育单招批设置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有听力、言语和视力障碍,肢体残疾,弱听、弱视考生可填报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相关专业志愿,报考资格由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认定,未通过相关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单招特殊教育批考试及录取。

(3)贫困专项单招批设置1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贫困专项单招批招收建档立卡户考生,建档立卡户考生资格由扶贫部门认定。未通过相关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参加贫困专项单招批投档录取。

(4)高职单招批设置2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所有考生均可填报高职单招批志愿。

(三)申请免试入学

符合单招院校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就读高职,申请免试就读高职(专科)具体事项及要求见《云南省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招生办法》。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高职单招报考、确认。

(二)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因密码泄漏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重置密码的考生,在登录工作网后应迅速修改密码。

(三)各高职单招招生院校应提供预约调整考试时间服务,确需调整考试时间的考生,须提前向报考院校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四)高职单招考试结束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院校公布成绩后一周内申请成绩复核。

(五)2021年高职单招录取采用“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招生考试院根据统筹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高职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后提供的考生成绩,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成绩排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六)高职单招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按分数排序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则普通高中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中职毕业生按照职业技能、文化素质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考生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七)录取结果查询

2021年5月中旬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院校于2021年7月办理完成投档录取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在未办完录取手续前,院校不得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凡参加2021年高职单招且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发放普通高考统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准考证,不得参加普通高考统考及录取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

(八)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要求,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工作,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接受“健康码”验证,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和人员聚集。


附件2

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考生告知书

各位高职(专科)单独考试的考生,你们好!

欢迎参加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为使你对本次考试的相关内容、要求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在考试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认真履行。

一、诚信考试

你在报名时,已认真阅读并签领了《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中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教育部的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供招生学校录取时参考。考试过程中全程有监控或录像,请考生诚信参加考试。

  • 单招考试
  • 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体检后方具备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2、请考生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通知》中公布的单招院校联系方式,及时与单招院校取得联系,认真了解高职(专科)单独考试相关内容要求。

  • 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1、考试结束后,考生自行在报考院校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2、2021年高职单招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招生考试院根据统筹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高职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后提供的考生成绩,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投档。

  • 注意事项

1、2021年5月中旬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院校于2021年7月办理完成投档录取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在未办完录取手续前,院校不得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 凡参加2021年高职单招且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发放普通高考统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准考证,不得参加普通高考统考及录取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
  • 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要求,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工作,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接受“健康码”验证,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和人员聚集。

人已领取本告知书并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

单独招生院校盖章                    考生签字:

日期:

……………………………………………………………………………………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考生留存一份,单招院校留存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以下简称《刑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

1、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2、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今年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作弊行为。

3、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今年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4、考生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今年参加高考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件》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附件3

2021年高职单招成绩项对应表

表1:招生院校成绩项表

院校名称
院校代号院校名称成绩项名称成绩项代号备注
     
     

表2:招生专业对应成绩项表

院校名称
院校代号院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对应成绩项名称对应成绩项代号备注
        
        
        

填表说明:1.成绩项名称不超过8个汉字,每个招生专业都要指定一个认可的成绩项,可以多个招生专业认可同一个成绩项。成绩项名称和代号由各院校自行确定。

2.各高职单招院校需按要求填报本校高职单招成绩项及成绩项对应关系,考试成绩全校通用的院校须提交情况说明。请各校于4月1日前将成绩项对应关系或情况说明报送至邮箱ynzkrz@qq.com。


附件4

2021年高职(专科)单招院校联系方式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网址:www.kmyz.edu.cn

院校地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华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388号)

邮政编码:650033

联系人:杨涓海

联系电话:0871-66051572(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网址:http://www.yngtxy.net/

院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观山

邮政编码:650212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160678、68160078(接听时间:上午9:00-11:45,下午14:00-16:45)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www.ynjtc.com

院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万青路(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片区高登街(高新校区)

邮政编码:650500

联系人:宋老师、姚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26906、65926909(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http://www.kmvtc.net/

院校地址:云南省安宁市昆钢晓塘路

邮政编码:650302

联系人:赵嘉雯

联系电话:0871-68604025、68603303(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40)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http://www.ynavc.com/

院校地址:茭菱校区:昆明市茭菱路128号

小哨校区:昆明市官渡区空港经济区

邮政编码:650000

联系人:杨帅

联系电话:0871-68875254、68875345、18388100355

(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网址:www.ynarts.cn

院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碧鸡镇苏家村17号

邮政编码:650111

联系人:魏岷、崔玥

联系电话:0871-65167771(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www.ynasc.com

院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埂体院路3号

邮政编码:650228

联系人:张立国、朱冕硕、王琪

联系电话:15987193477、13888018652、15987120157(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综合素质面试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测试。(体育类考生需备运动服装及运动鞋)。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民办)

网    址:http://www.ynjgy.com/

院校地址:海源校区: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安宁校区:安宁市职教园区麒麟路17号

邮政编码:650106

联 系 人:王  丹、钱俊峰

联系电话:0871-68314770、13698708878、15925117470(接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www.xsbnzy.cn

院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

邮政编码:666100

联系人:杨灵、朱劼垚

联系电话:0691-2122932(接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http://www.yxnzy.net/

院校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办事处向家庄41号

邮政编码:653106

联系人:李玉萍

联系电话:0877-2990142(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www.ynny.cn

院校地址:云南省曲靖市职教园区

邮政编码:655000

联系人:曹振宇、董云波

联系电话:0874-3181871(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00)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www.ynou.cn

院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启秀街318号

邮政编码:650500

联系人:张汝平

联系电话:0871-65174953、65147037(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www.ynmec.com

院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4号

邮政编码:650203

联系人:朱彦

联系电话:0871-65237409、65237414(接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www.ynftc.cn/

院校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87号

邮政编码:650224

联系人:廖峥、孙举聪

联系电话:0871-65015527(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民办)

网址:www.yncjxy.com/

院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职教园区

邮政编码:651700

联系人:程安明

联系电话:13987160013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民办)

网址:www.ynenc.cn

院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职教园区麒麟路15号

邮政编码:650304

联系人:王富敏

联系电话:0871-68870811、68870812(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云南工商学院(民办)

网址:https://www.yngsxy.net/

院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职教园区官军路

邮政编码:651701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78799(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网址:http://www.qjyz.org/

院校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邮政编码:655011

联系人:李斌、沈芮伊

联系电话:0874-3415529、3126727(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民办)

网址:www.kmhvc.cn

院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东凤路2005号

邮政编码:650600

联系人:胡正堂

联系电话:0871-67882123、67883123(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网址:http://www.ynctv.cn

院校地址:昆明市龙泉路268号

邮政编码:650221

联系人:陈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26270、65187890、65187502、65187607(传真)(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www.dlafc.cn

院校地址:大理市大理古城214国道四路车终点站西侧

邮政编码:671003

联系人:岳荔

联系电话:0872-2478398、2478396(传真)(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民办)

网址:www.ynjw.net

院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长松园1号路

邮政编码:651705

联系人:伍源波、孙正周

联系电话:0871-68586688、68586366、68586788(传真)(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德宏职业学院

网址:http://www.yndhvc.com/

院校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营水路11号

邮政编码:67840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692-2999725(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30)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院校名称: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网址:http://www.hhwzy.cn/

院校地址: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

邮政编码:661199

联系人:闫生旺

联系电话:0873-3057511,3057590(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

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网址:www.yntjzy.cn

院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办事处万峰街1606号

邮政编码:650500

联系人:田正华

联系电话:15987194419(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17:30)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网址:http://www.bszyz.cn/

院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阳山区职业教育园区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人:王家绍

联系电话:0875-2162986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网址:http://www.lj-edu.cn

院校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丽江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邮政编码:674199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88-3196076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网址:http://zjc.dhecw.cn

院校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拉怀村   266号

邮政编码:678400

联系人:杨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692-3029436、3028657

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

网址:www.ynszy.net

院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翠屏路

邮政编码:650400

联系人:李沁峰

联系电话:0871-65225127、65213301,18088452586

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http://www.ynit.edu.cn/

院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安宁昆畹中路23号

邮政编码:650300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0871-68616728(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17:30)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网址:https://www.ynvct.com

院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湖西路8号

邮政编码:650300

联系人:罗谢华、马磊、朱文仙

联系电话:0871-68672604(接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http://www.ynxdxy.com/

院校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青龙社区楚雄 州职业教育园区

邮政编码:675000

联系人:马瑛、陈继业

联系电话:0878-3025678、3031866

云南锡业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www.ytvtc.com

院校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个金路20号

邮政编码:661000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0873-3155167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民办)

网址:www.ynxzy.com

院校地址:昆明市经开区水海子

邮政编码:650501

联系人:许国贤

联系电话:0871-67427009、 67426292(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17:30)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http://zs.csmzxy.edu.cn/ddzs.htm
院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
邮政编码:410004
学校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5:00)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网址:http://www.cswu.cn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联系人:林老师、刘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我校属教育部批准的跨省高职单独招生院校,具体招生章程(方案)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www.scp.edu.cn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883号

联系人:周国华

联系电话:021-68159612、56996297(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网址:www.sada.edu.cn

学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行公路851号

招办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02号

联系人:胡斌

联系电话:021-64398515(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12:30-15:30) 

云南工业技师学院:就业前景最好的云南省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欢迎广大学子前来参观、就读!招生咨询热线 0874-3960060。

云南省2021年中考时间安排

我省2021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时间调整为6月16日至18日。

据悉,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学科实行笔试、闭卷方式;英语学科实行听力与笔试、闭卷相结合的方式;信息技术学科实行网上考试方式;体育学科实行必考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现场考试方式;音乐和美术学科的考试方式由各学校自行确定。考试科目方面,八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九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昆明市抽考科目为:数学、化学。体育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底前进行。

此外,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6月19日至20日两天。

2021年云南中考时间
2021年云南省中考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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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季毕业生发放职业技能证书的通知

关于发放2021年春季毕业生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通知

院属相关处室、系部及相关班主任:

2021年春季毕业生毕业证书发放在即,请相关部门及班主任尽快通知2021年春季毕业生所在顶岗实习单位和毕业生本人,按时到校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学生毕业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21年3月15日起正常上班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1:45        下午:14:30——17:30

二、相关要求

1.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岗位实习手册(岗位实习手册必须有顶岗实习单位的操行评语和顶岗实习评定成绩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时返校(麒麟校区)领取。

2.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必须按要求填写代领委托书,持本人有校证件,方可代领。

3.凡是由单位支付学费委培的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单位负责人统一到校办理。

三、学生领取毕业证和技能等级证书程序:

第一步:到就业指导中心(麒麟校区教学楼一楼大厅)领取《毕业生毕业证、等级证领取清单》;

第二步:到财务处收费室(麒麟校区办公楼一楼)核对交费情况;

第三步:到152鉴定所(麒麟校区老实训楼403室)领取职业技能等级证;

第四步:到教务处(麒麟校区办公楼二楼)领取毕业证;

                                         云南省第152职业技能鉴定所

                                          2021年3月10日

云南工业技师学院:就业前景最好的云南省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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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 曲靖技师学院的批复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政复〔2021〕11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请批准曲靖市人民政府申报曲靖技师学院的请示》(云人社请〔2021〕3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曲靖高级技工学校基础上设立曲靖技师学院。请曲靖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加强对曲靖技师学院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工业技师学院:就业前景最好的云南省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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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发布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十三条措施

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十三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精准施策,科学防控,确保不发生本地疫情传播。现就进一步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网格化管理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科学划定网格区域,分片分网格进行包保,实施全覆盖排查管控,实行网格台账管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县处级干部包保到乡镇(街道),乡科级干部包保到村(居)委会,村(居)委会干部、党员干部包保到户到人的疫情防控包保责任制,每名村(居)委会干部或党员干部包保不超过10户,包保责任人要做到一日一询问、一周一到户,全面掌握包保户动向,督促落实网格“五包”责任(包防控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包防控措施落地、包重点人员排查管理到位、包社区健康管理到位、包人员聚集活动管理到位)。

二、加强重点人群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已返或拟返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重点人群管理台账。以村组、社区为单位,重点排查“三非”人员,非法出入境人员,务工返乡人员,在外求学学生,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边境地区入曲人员等重点人群。

“三非”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个人和单位不运送、不留宿、不使用“三非”人员,手机用户新开号、换号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和村(社区)居住证明。各网格要全面排查非法出入境人员,摸清底数,掌握动向,规劝非法出入境人员主动投案,视情节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公安机关要与省和边境州市建立联系机制,加强情报收集、信息研判推送,加大缉查、巡查、打击力度。

务工返乡人员。人社部门联动社区网格,建立务工人员一人一户一档管理台账,实行返乡情况一周一调度。开展省外稳岗大走访,加强宣传引导,通过致一封信、发一个红包、慰问留守老人、配偶、子女,鼓励务工人员就地过年;对返乡及节后返岗人员,采取“点对点”接送服务。对返乡人员按属地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在外就学学生。教育体育部门联动社区网格,建立学生一人一户一档管理台账,掌握学生返曲时间和行程,告知学生疫情防控要求,返曲须提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返曲12小时内,向村(社区)报告并查验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时纳入网格化管理。

在异地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的入境人员。一律居家健康监测14天,在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早晚各测体温一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置。

从疫情高风险地区入曲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3次核酸检测,再居家健康监测14天、2次核酸检测(每7天检测一次)。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早晚各测体温一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置。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继续实行集中隔离14天。

从疫情中风险地区入曲人员。一律居家健康监测14天。持有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第1天、第7天、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早晚各测体温一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置。

从低风险地区入曲(不含农村地区)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入曲第1天必须到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签订承诺书。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从重从快处罚。

学校、医院、政务中心、银行、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影剧院、健身房、酒吧、网吧、娱乐场所、养老机构、托幼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扫码亮码、测量体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游艺厅(室)、KTV、酒吧、网吧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

暂时关闭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各类少数民族节日、节庆活动。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严格执行接待挂单报告制度,接待外地人员必须向当地民宗部门报备。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药店严格执行退烧药、抗菌、抗病毒等药品处方或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2小时内必须向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四、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农村地区返乡人员管理。从省外、省内边境州市、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市外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工具从业人员等返回农村地区〔原则上由各县(市、区)根据城市建成区范围具体划定〕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倡导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个人家庭聚集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由村(居)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加强农村地区核酸检测。将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检测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和环境消杀,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

严格执行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菌、抗病毒等药品的患者,要实名登记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加强隔离管理。各县(市、区)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在12小时内完成需隔离人员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专人负责等方式,严格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环境消杀等措施。

五、加强冷链食品管理

严格落实冷链食品风险排查制度。市场监管、交通、商务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流入曲靖的冷链食品稽查打击力度。每月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每周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对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及环境每周开展一次采样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要求。

严格落实集中管控责任。建立集中监管仓区监管人制度,实行驻场监管、挂牌公示,督促集中监管仓区实现“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外包全消杀、防护全到位”。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执行报备制度,凡从云南省口岸进口或从省外进入曲靖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在货物到达前24小时,向各地集中监管仓区报备。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实行进口冷链食品分区贮存、专柜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存混卖。

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负责组织本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登记建档,落实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要求。

严格落实冷链食品应急处置流程。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冷链食品处置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立即采取封存措施,对涉事货品进行封存,对涉事店铺、仓库进行封控,对涉事场地、环境进行消杀。立即进行人员管控、对可能接触检测呈阳性货物和环境的人员,迅速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并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立即开展核酸检测,对同批次货品、仓库、涉事环境、装卸运输工具进行全覆盖核酸检测。立即进行溯源调查,对涉事货品进货、库存、销售情况开展调查。立即上报核查情况,立即下派工作组指导工作。及时向涉事货品流入、流出地区通报疫情信息及核查情况,协同开展联防联控。

六、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精简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召开大型会议,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确需举办的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指挥部审批,组织或承办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控制规模人数并进行人员登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从严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行外地,如需外出,必须严格做好全程个人防护,出发前和返回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严格遵守防控要求。

七、强化院感防控

坚持“零容忍”做好院感防控工作,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院感防控主体责任,发生院内感染,相关领导一律先免职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医疗机构住院病区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必须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探视。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民办医院、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门诊部、个体诊所等要落实首诊报告制度,不得接诊不明原因发热或超出机构诊疗能力的患者,发现不明原因发热等疑似病例,2小时内必须报告,并负责转诊至就近的规范发热门诊和有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不得擅自允许其自行转院或离院。

八、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桌面推演或实战演练。加强医疗、疾控、社区等人员专业防控救治知识常态化培训和操作流程演练,提高处置救治能力。进一步细化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封闭管理方案,制定完善人员排查、核酸检测、隔离治疗、信息发布等应急预案及工作指南。

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加快县级疾控中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统筹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和外援检测力量,以区域内人口数量为基数制定应急全员核酸检测预案,确保3—5天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做好定点救治医院和后备救治医院准备。实行“四集中”救治。市传染病院为全市定点救治医院,市一院北城医院、东城医院为后备救治医院,每个县(市、区)确定1家县级综合医院作为后备救治医院,做好24小时腾空启用方案。

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准备。在现有18个备用集中隔离场所、2100个房间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再确定不低于100个房间的备用隔离场所,每个乡镇准备1个备用隔离场所,并按隔离场所设置的规范要求做好场所检查、专班组建、流程制定等启用准备。

做好应急队伍准备。扩增采样、流调、检测3支队伍,全市培训7000名采样队员,其中:机动采样队员1100名(市级200名、每县100名);培训1000名流调队员,其中:机动流调队员200名(市级20名、每县20名);培训210名检测队员。

做好防控物资储备。按照不低于60天防控需要,以实物、协议和产能综合储备等方式完成政府储备。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储备不低于满负荷30天用量的防护物资。建立全市政府储备物资统筹调用机制。

九、有序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各县(市、区)根据接种人数指定具有资质的能满足紧急接种需求的预防接种点,实行定点接种,每个接种点必须做到“八有”:接种人员有资质、有符合要求的冷链设备、有二级以上医院派出的急诊急救人员值守、有急救药物和器械、接种现场有救护车、接种场地有醒目接种标识、有行政负责人、有药品监管人员。实行接种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疫苗接种的宣传和引导,组织预约接种,避免人员大量聚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接种效率。做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应急预案和医疗救治工作。

十、加强应急值守

各地各部门要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高效运转,做好从常态化转入应急状态准备,配齐配强值班力量,做好工作衔接,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本行政区域。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发现疫情及时规范报告,严禁迟报、谎报、瞒报,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加强应急演练,提前做好人员、装备、物资、通信等应急保障工作,确保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

十一、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举报“三非”人员、非法入境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奖励,直接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给予3000元奖励。举报高风险地区入曲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300元奖励。举报中风险地区入曲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元奖励。公安机关每查获1名“三非”人员和非法出入境人员,奖励公安部门1000元,社区每排查出1名“三非”人员和非法出入境人员,奖励社区1000元,每排查出1名高、中风险地区入曲人员,奖励社区200元。

十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公开信、通告公告、告知书、大喇叭、微信群、宣传画、短信和上门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政策、防护知识及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的宣传,告知违反防控要求的法律后果,确保防控宣教到业主、到户、到人。指导群众规范佩戴口罩,扫健康码、行程码,相关信息报备,非必要不出行。要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起来,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等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疫情期间非必须,不通过网络快递从境外、疫情高风险地区购物。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和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正确应对舆情,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严肃查处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

十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将冬春季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形式主义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问责。

曲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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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寒假放假通知


经学院院务会议研究,现将2021年寒假放假事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收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
学生寒假放假时间: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中午打扫好卫生即可放假离校。
(二)学生收假
1.麒麟、西河两个校区班级收假时间及安排麒麟、西河两个校区班级,2021年3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天)分别在麒麟、西河校区收假报到、注册,3月7日晚19:00班主任组织开班会,3月8日(星期一)正常举行升旗仪式,正式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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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境外,境内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曲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当地疾控中心报到登记,如实报告近14天内行程轨迹,提供解除隔离证明或核酸检测证明,接受相关健康管理。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见附表二)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国内各地区实时疫情风险等级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http://gjzwfw.www.gov.cn/)。

  二、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实施网格化管理,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入境人员)、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必要的检测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三、在入境点已集中隔离14天的境外来(返)曲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7天内要进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从疫情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间实行3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从疫情中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督促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就近到当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人员可有序流动。从低风险地区来我市的,凭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自由通行。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要配合医师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调查。

  四、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健身房、理发室、餐馆、酒店、宾馆、网吧、KTV、游艺厅、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业主须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规定;须设立巡查监督岗,督促、引导重点场所内人员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各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游艺厅(室)、歌舞厅、网吧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外出时应随身备好口罩;进出医疗机构、农副产品仓库、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养老机构、福利院、高铁站、汽车站、公共交通工具、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馆(运动时除外)、KTV、学校、幼儿园以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公共场所,进入厢式电梯、公共厕所等通风不良场所或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

  六、广大市民要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参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主动践行“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健康文明新风尚。

  七、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举办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精减各类会议,加强大型会议的规范管理,原则上不召开大型会议,鼓励线上开会。确需组织或承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或会议,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做好防疫工作。严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节日祈福、庙会等聚集性活动。红白喜事必须到村(社区)报备,控制参加宴会人数,不邀请境外亲属、边境地区亲属和省外(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亲属参加。

  八、凡是进入我市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销售和使用未取得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在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避免用手直接触碰;接触和处理完冷冻食品后,立即洗手消毒。对进口物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流入物品、快递物件要进行消毒处理。

  九、合理安排出行。提倡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就在务工地过春节,必须返乡的,提前向社区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市民群众在本地过节,非必要不出行,如需外出,要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要避免前往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哄抬物价,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十一、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曲靖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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