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招考院[2020]53号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文件 云招考院[2020]53号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1号)文件要求,现将《云南省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附件:1.云南省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云南省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
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办法
3.云南省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
学校招生工作和进程
4.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2020年8月31日

附件1云南省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确保我省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成人高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成人中专”)招生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各成人高等学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真实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

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中等专业学校、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专学校举办的成人中专、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函授学校及农业广播学校等实行全省统一招生。
成人中专招生实行统一招生,报名后经招生考试部门审验合格一律免试入学,学制1至3年。
各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主体责任,并负责处理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成招计划编制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符合招生条件的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按规定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考生根据招生学校专业目录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第二阶段:教育部参照各省的报名情况确定各省和有关中央部门所属成人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中央部门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招生规模,参照各校生源情况,组织所属成人高等学校编制分省专业招生计划,待正式纳入国家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录取。省内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同意后,上报教育部审核后将生源计划下达省招生考试院执行。

在我省招生的外省地方院校的本、专科,由该省教育行政部门征得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将其招生专业目录上报教育部,由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至我省招生考试院。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成人高等学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符合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且年满18周岁(2002年12月31日前出生)。报考高中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毕业证书。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须教育部学信网验证通过)。
5.按教育部、卫生部规定,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除具有报考各类层次需要的学历证书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①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②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对应专业学历;③取得县级及以上卫

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报名时考生必须将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凭毕业证书免试入学:
1.具有初中及以上(高中、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证书的人员。
2.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须上传毕业证书扫描件,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把关,加强毕业证和有关材料的审核。
(三)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外国侨民持云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香港澳门考生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确认点确认。确认时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持国外文凭、港澳台文凭报考专升本的,应取得国家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专科毕业或以上学历的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获取办法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

(四)重点提示
1.考生原则上应选择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如选择工作所在地报名、考试,应持有云南省户籍证明材料(含户口簿、居住证、暂住登记证明)。
2.所有参加统一考试以及申请免试入学的人员,均需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3.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主要为在职从业人员提供学历继续教育,毕业不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就业登记证。
4.成人院校的医学类毕业证书只能作为学历依据,不能报考执业资格。
5.报考法律专业的考生要关注知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政策规定。
三、报名
(一)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1.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向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和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传达贯彻教育部有关规定,部署全省2020年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招生工作。
2.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成人教育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办法,耐心细致地做好考生咨询工作。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云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招生实施办法和
《2020年云南省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招生学校及专业》,

发布相关招生信息。
3.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培训报名工作人员,并及时向考生公布报名时间、确认地点和报名办法。
4.确认点的设置。高中起点本、专科确认点设在县级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原则上专升本考生确认点须设置在州、市级确认点,确实有困难的州、市,专升本的确认点可下放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确认点不得设到招生院校,不得由招生院校人员参与确认。凡未列入我省2020年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学校和专业,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不得接受考生报名。
5.成考考点须设置在标准化考点,原则上设在州、市政府所在地。确因报考人数增多标准化考点满足不了的前提下,专升本、高中起点本、专科考点需要在县(市、区)增设考点的须及时书面请示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能设置。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9月10-20日。报名分为注册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3个阶段进行。
考生注册报名时间:9月10~16日18:00。
资格审核时间:9月11~17日18:00。其中,网上审核为9月11~17日18:00,现场审核时间为9月15~17日18:00。
信息确认及网上缴费时间:通过审核的考生于9月18日9:00~20日18:00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及网上缴费。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0日起。

2.报名方式: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网站,通过“云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报名流程: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基本信息、志愿信息、上传证件照及身份证照片并通过身份认证后,根据提示上传材料进行等待确认点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和申请免试入学、申请照顾加分(不含年满25周岁加分和民族加分(含户口在云南的少数民族、边疆少数民族、边疆汉族,下同))、报考专升本学历网上验证未通过、网上审核不通过等4类考生须到现场确认。
确认点通过网上审核或现场确认的方式审核考生上传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省招生考试院会同公安部门对考生户籍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点审核通过并且户籍审核通过后,考生资格审核才为通过。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生成《2020年云南省成人高校、成人中专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须下载留存,此时报名成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4.报名考试费
根据云计收费[2002]685号文件的规定,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费每科收费25元。
其中:高中起点本、专科报名考试费为100元;专升本其他类报名考试费100元;专升本艺术类报名考试费75元;申请

免试的考生不收取报名费,未审核通过转为参加考试须补缴报名考试费100元。
5.具体要求按《云南省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办法》执行。
(三)考号编排
考号是考生信息的关键标志,全省按统一的规则编排。成人高校和成人中专学校招生考试的考号按教育部的要求,采用全部编码编排,考号继续采用十二位码:第一、二位是州、市代码,第三、四位是县、市、区代码,第五位是考生报名招生类别代码,第六位、七位是考生报名层次及科类特征代码,第八位至十二位是考生顺序号,考生顺序号起止号是按考生报名的招生类别、层次及科类特征的不同分别编排。具体编法是:
1.各州、市代码
昆明市01、昭通市21、曲靖市22、楚雄州23、玉溪市24、红河州25、文山州26、普洱市27、西双版纳州28、大理州29、保山市30、德宏州31、丽江市32、怒江州33、迪庆州34、临沧市35。
2.考生报名招生类别代码
1一统一考试;7一免试生。
3.考生报名层次及科类特征代码
(1)专科起点升本科(按学科门类)
11一文史中医类、12一艺术类(专业课学校自考)、13理工类、14一经管类、15—法学类、16一教育学类、17一农学

类、18一西医类
(2)高中起点本科
41—文科、42—外语(文)、43-艺术(文)、44-体育(文)、45一理工类、46—外语(理)、47—艺术(理)、48-
体育(理)。
(3)高中起点专科
51—文科、52—外语(文)、53—艺术(文)、54-体育(文)、55一理科、56—外语(理)、57—艺术(理)、58-
体育(理)。
(4)成人中专
83—中专(文)、84一中专(理)。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升本科
(1)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工类)、英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
(2)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史类)、英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
以上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中,高中起点本科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外语专业的英语考试成绩将单独划线。
2.高中起点专科
(1)理工类(含体育、艺术、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4科。
(2)文史类(含财经、政法、外语、艺术、体育):语文、数学(文史类)、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4科。
(3)中、西医类:语文、数学(理工类)、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4科。
以上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中,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外语专业的英语考试成绩将单独划线录取。
3.专科起点升本科
统考科目按学科门类设置(参看《专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考试科目均为两门公共课、一门专业基础课、一门加试科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文史中医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大学语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艺术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艺术概论、专业课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
(3)理工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经管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5)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民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6)教育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教育理论、思想

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7)农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8)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除外)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医学综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全国统考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科满分为150分。
(二)命题及命题范围
1.统考科目由教育部按《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统一命题,云南省加试科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编写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20年版)命题。
2.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试范围,其命题范围不超出由教育部颁布的《专科起点本科班各科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规定的内容。加试科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编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20年版)命题。
3.专业课加试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院校根据专业要求进行专业课加试。其中艺术、体育类专业必须加试专业课,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招生院校自行决定。需专业课加试的科目在《2020年云南省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专业课加试由招生院校自行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专业课加试成绩由组织学校于11月25日前报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处。

五、准考证打印、评卷工作及成绩查询(一)10月20日起,考生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www.ynzs.cn)凭身份证和登录密码自行登录“云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信息严禁擅自修改。
(二)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应按规定的时间将试卷送达指定地点。交接试卷时应严格地履行交接手续。
(三)评卷工作实行网上评卷。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有关高等学校应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评卷工作根据需要设置评卷点,评卷点设立评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卷工作。
(四)考生答卷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保存到第二年评卷前。
(五)考试成绩采用计算机管理。
1.考生可在11月20日起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www.ynzs.cn)、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云南招考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不公布,不查卷。
2.考生可在省招生考试院成绩公布时间15日以内,向所在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申请成绩复核手续,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进行成绩复核,并由所在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将复核结果通知本人。
六、录取
(一)录取体制

1.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采用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完成,任何函授站点不得参与录取工作。
2.录取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按需培养、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切实保证新生入学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本科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拟定报教育部审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生考试院在教育部和省招考委审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学校或专业的招生计划确定学校或专业的录取分数线。高中起点升本科最低控制线应高于专科;体育、艺术专业高中起点本、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我省高中起点本、专科最低控制线的70
%,史论、编导专业不低于90%。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投档考生中,招生院校本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考生诚信档案的基础上,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同时负责对录取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省招生考试院根据录取原则,对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才能进行投档录取。
(二)照顾录取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时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备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由考生本人申请,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可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1)由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考生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凭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和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可申请免试就读云南省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
(1)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人员,服务期满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合格证书》。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3)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

师,凭《云南省特岗教师转聘为在编教师审批表》。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人员,任期完成,凭县级以上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3.根据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中有关“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三类退役军人(享受国家工作安排的不在此列),凭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身份证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三类退役军人退役证中的一种,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可申请免试就读云南省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1)年满25周岁(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在职、从业人员。
(2)获得州、市级以上(含州、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3)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工、青、妇组织授予的
“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4)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5)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7)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8)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所在地是地、州、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9)在野外、井下、监所(监狱、劳改队、劳教所、少管所)、远洋第一线、从事采伐、农垦、地质、水利(农水、农电、防汛、水保、水管、施工、水文、移民)、采矿、勘探、测绘、远洋运输、殡葬和社会福利(孤儿、弃婴、残疾人、老年人、伤残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人护理)工作,报考对口专业的考生须由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以照顾10分。
(1)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
(2)高寒山区中小学教师。
(3)户口在云南省的少数民族考生。
(4)获得县人民政府(党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7.复员、转业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8.上述照顾不累计加分。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除申请5(1)、5(5)、6(1)、6
(3)条款的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上传获奖证书、身份证等证书原件的扫描件;现场确认的须提供所上传证书扫描件的原件和相关材料。
9.各类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的人员,如免试申请条件不符合要求或公示不通过,符合报考条件可参加当年成人高考统一考试。
(三)征集志愿录取
1.考生征集志愿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将由系统发送短信通知符合征集条件的考生填报。
2.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填报,逾期不再补办。
3.以下考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1)已按本人所报志愿录取到成人高等学校的考生。
(2)报名时未交验相应照顾证明和证件,过后又要求补办照顾手续的考生。
(3)不符合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四)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通知书管理考生可于12月下旬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云南招考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防止冒名顶替,成人高考录取通知书须采用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加强录取通知书签收管理,必须由本人亲自签收不得由他人代签更不得由办学机构代收。
(五)新生复查
1.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招生学校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进行倒查追责。
2.要严格加强对高起本、专升本新生进行毕业证复查。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
(六)确保信息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生个人隐私信息的保密,严格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2]54号)、《云南省招生考试电子信息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招生考试信息

管理工作,确保招生考试信息安全。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开展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7]
63号),严守法纪,严防考生信息泄露。
3.各地、各校信息安全工作,必须由主要领导负责,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4.对玩忽职守,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成人高等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之类别较多,办学形式各异,招生对象和条件各不相同,请各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协调,统一思想、统一政策、统一步骤,注意研究新政策,解决新问题,切实组织好今年招生工作,确保按规定日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各成人高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不能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八)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工作纪律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招生考试责任制的落实。
2.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纪律规定。
3.各成人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信息公开等要求,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禁令。
4.各成人高校必须加强对函授站点的监管,严格执行年度备案制度,严控函授站点的标准条件,加强办学质量检查和评估,未经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不得举办函授教育。严肃查处虚假宣传,违规承诺进行恶性生源竞争行为。
5.严格规范考试组织管理。各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健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体制。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6.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成人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成人高校招生政策,积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
7.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各成人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调查处理成人高校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省招生考试院将会同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加强成人招生考试期间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发现的违纪问题认真核实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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